12月8日,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淮委”)會同江蘇省水利廳在南京組織召開江蘇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區(qū)安全建設、湖洼及支流治理兩項工程驗收總結評審會議;次敝魅谓郎⑹∷麖d副廳長朱海生出席會議。
會議前,兩工程所在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各自境內工程完成情況形成總結報告,省廳據(jù)此形成了匯總報告。會議期間,廳基建處從立項緣由、設計標準及規(guī)模、工程概算批復情況、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及完成情況、工程建設概述等五個方面向評審委員會介紹了江蘇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區(qū)安全建設、湖洼及支流治理兩項工程的概況,并就兩項工程的工程效益、存在問題、建議和設想等三個方面作了詳細闡述。 會議成立了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聽取了工程匯總總結報告,查閱了有關工程檔案資料,經(jīng)過認真討論,認為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區(qū)安全建設、湖洼及支流治理兩項工程已按批準的設計內容基本完成,除少量項目外,工程已通過驗收,工程質量合格,發(fā)揮了較好的經(jīng)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區(qū)安全建設工程的主要任務和作用是通過新建、改建撤退道路,新建、加固保莊圩等工程措施,保障行蓄洪區(qū)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緩解行蓄洪與群眾生產生活的矛盾,保證及時有效的運用行蓄洪區(qū)。我省淮河流域湖洼及支流治理工程的主要任務和作用是進行湖洼易澇地區(qū)配套工程建設,提高防洪除澇標準,部分跨省骨干河道和流域重要支流防洪標準達到10~20年一遇,排澇標準3~5年一遇,沿淮洼地排澇標準達5年一遇,里下河排澇標準10年一遇。 1991年大水,國務院作出關于進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決定,確定實施治淮19項骨干工程。我省淮河流域行蓄洪區(qū)安全建設、湖洼及支流治理兩項工程是治淮19項骨干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歷時20多年,涉及8個地市,有100多個小項。這兩項工程通過總結評審,標志著治淮19項我省實施的11項全部完成竣工驗收或總結,也意味著全淮河流域治淮19項骨干工程全部圓滿畫上句號。 淮委、江蘇省水利廳有關處室,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局、江蘇省水利工程質量監(jiān)督中心站、有關市縣水利部門的代表參加了會議。(供稿:廳基建處 楊業(yè)政 攝影:省水利信息中心 劉曉萍 責編:廳辦公室 欒慶明) 轉自:省水利廳網(wǎng)站 |